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7
各二级学院、科研部:
为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我院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科研单位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学习和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并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3月6日下班前交实验实训中心张忠相老师处。
1、学习记录、图片(电子版)
2、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电子版)
3、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需签字、盖章)
4、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统计表(需签字、盖章)
上一条:关于院级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及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3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的通知